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即将出台
2022年6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在官网启动征求意见。
2022年7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一次会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开始审议。
《条例》确定了北京城市更新的六大范围,并明确北京城市更新活动不包括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
根据《条例》,城市更新是指对北京市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具体包括:
(一)以保障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房、老旧小区等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质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
(二)以推动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
(三)以更新改造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保障安全、补足短板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
(四)以提升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环境品质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
(五)以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片区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条例焦点
1、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可采用申请式退租、换租、房屋置换等方式,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
2、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腾退利用:在满足居民共生院改造和申请式改善的基础上,允许实施主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利用腾退空间发展租赁住房、便民服务、商务文化服务等行业。
3、简易楼和危旧楼房改建:建立物业权利人出资、社会筹资参与、政府支持的资金筹集模式,物业权利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利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支付改建成本费用。改建项目应当提升规划功能、不增加户数,可以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补充部分城市功能,适度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建筑规模作为共有产权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位于重点地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危旧楼房和简易楼,鼓励物业权利人通过腾退外迁改善居住条件。
4、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业主共有的设施与公共空间,可以通过改建、扩建用于补充小区便民服务设施等。
5、老旧住宅楼房加装电梯:应当依法经由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受益业主应当参与分担加装电梯建设和维保、运维费用。
6、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在符合街区功能定位的前提下,鼓励用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发展高精尖产业,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在符合规范要求、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可以经依法批准后合理利用厂房空间进行加层改造。
7、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在符合规划和相关安全等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在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内安排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功能,也可以用于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8、老旧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实施居住类、产业类城市更新项目时,可以依法将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同步纳入相关实施方案,并同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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